1、全总相关人士指出,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职工休假权益难以保障的情况非常普遍。为此,全总已要求各级工会加大推动此项工作,督促各单位加快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
2、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3、《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经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4、第十条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5、(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6、(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7、我国法律规定,连续工作满一年,员工开始享受带薪年假。工作满一年但不满十年的,享受五天带薪年假;工作满十年但不满十五年的,享受十天带薪年假;工作十五年以上的,享受十五天带薪年假。
8、《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9、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10、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11、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2、第三条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13、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14、法律条例
15、(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16、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7、第四条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18、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19、年12月25日,庐山某宾馆的业务经理在微博上晒出了自己今年、明年的工作安排,并表示晚上全体员工用完餐后就开始放假,共放假70天,网友笑称要该老板到假日办挂职。1992年中国改革开放转型后,正式实施带薪休假体制改革。
20、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21、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22、第八条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23、也有企业比较人性的,每满一年增加一天,直到十五年封顶。
24、扩展资料:
25、年12月7日中国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已经通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至此,职工带薪年休假就有了法律保障。
26、第七条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7、这道题问的是带薪年假计算方法,首先职工在单位中工作满一年不含十年的带薪年假为五天,已满十年的不满20年的年假为十天,已满20年的年假为15天,国家法定休息日,休息日不计入年假的假期,按照规定职工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职工在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就可以享受有带薪年假的休假
28、(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9、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0、第六条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31、未休的年休假的待遇是天数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报酬。
32、带薪年休假,是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
33、(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4、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35、年2月10日,全国总工会举行“全国两会情况通报会”,今年将向“全国政协会议”提交40余件提案建议,提案重点关注民生保障。
36、第五条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37、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38、第七条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39、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40、享受带薪年假条件是必须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工作时间,但是该工作时间不要求必须是在当前单位的工作时间。
41、第九条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
42、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43、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44、中国劳动法对带薪年休假作了原则性规定,但没有规定带薪年休假的休假时间及具体操作办法,而是指定由国务院制定相应的具体办法。
45、根据这两个条款的规定,尽管一个职工可能是刚由其它单位进入当前工作单位,但是只要他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就享有享受带薪年假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