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服务口号
1、候选人的产生程序主要包括提名候选人,确定正式候选人和候选人的介绍等。
2、正式选举主要包括正式选举的准备、召开投票选举大会。
3、罢免、辞职和补选是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活动的延伸,也是一项完整的选举工作的重要内容。
4、可以。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建在私人小区里,是不违规的。居民委员会的办公用房由不设区的市(县)、市辖区人民统筹解决,每个居民委员会的办公用房一般不少于30平方米;文化活动等用房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由给予帮助解决。
5、城建规划部门审核城市新区和改造旧城区规划时,应当监督建设单位按照城市规划要求的指标配套建设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
6、二、选民登记
7、四、产生候选人
8、一、产生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
9、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在社区组织的领导下,由上届社区居民委员会召集社区居民会议、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或社区居民小组会议,按照规定程序推选产生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原则进行。
10、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
11、确定正式候选人按照“等额提名、差额确定”的原则,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正式候选人数应当分别多于应选名额1-2人。按照提名票数的多少确定各职位的正式候选人。五、投票选举
12、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和户代表选举:一是召开选举大会投票,是指选民在设立的选举中心会场投票。二是投票站投票,是指选民按分组划片到指定的选举投票站投票。这两种方式都可以附设1-2个流动票箱,但流动票箱是辅助投票方式,不能单独使用。
13、可以的,因为方便居民有事能及时解决,同时也方便居委会办事人员不要来回走好多路,现在基本上居委会都在小区办公,再说居委会设在小区,对小区每户家庭人员情况进进出出一目了然,这样可以方便机关,能及时了解小区居民情况。
14、补选:是指社区居民委员会任期届满半年前,因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罢免或辞职等出现职位缺额需补充人员而进行的选举。
15、办理委托投要求:选民在投票日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投票的,可在选举日3日前办理书面委托投票手续,经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核验并加盖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印章后,委托选举有效。选民接受委托,不得超过3人,不得将“选民委托投票证”再交他人代替投票。选举当日,受托人应持本人选民证或户代表证、委托人的选民证或户代表证、选民委托投票证到投票现场领取选票。
16、三、产生社区居民代表
17、(3)选民名单补正,质疑或申诉一般应以书面形式依法依规提出。逾期申诉的,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不再受理。选民名单和选民数以调整后的名单为准。
18、居民代表选举:采取居民代表选举方式进行选举的社区,只能采用召开选举大会方式进行投票,且不得设置流动票箱。
19、选举投票办法由居民会议讨论通过。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要提前7日确定并公布正式选举日期、投票时间和地点,并设立中心会场和秘密写票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现场投票、唱票、计票、公布选举结果。
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规定:
21、产生方式:(1)召开社区居民会议(2)由社区居民(3)由各社区居民小组会议推选的。
22、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时间,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经居民会议讨论确定并公告。
23、办理委托投票:采取居民代表选举方式的,不得委托投票。采取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户代表选举方式的,可以委托投票。
24、第九条规定:居民会议可以由全体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参加,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参加。
25、另行选举或重新选举属于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中的特殊情况、特殊程序。另行选举:是指在选举日投票时,出现了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的情况而另行举行的投票选举。重新选举:是由于工作和个人的行为,致使选举未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妨害了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破坏了居民行使选举权,经由区或者镇、街道办事处认定选举无效,必须重新组织的选举。
26、上海居委会能在居民小区办公的。根据现在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居委会应该要在小区内进行办公,提出的口号就是家门口的服务站,真正的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好,好多好多的业务老百姓都不用出小区就能办了,比如换医保卡,预约打预防针等等一系列的惠民正常。
27、选民登记后,应合理划分居民小组,推选居民小组长,选举产生新一届居民代表。居民代表由居民小组选举产生。居民代表的选举,可采取召开居民小组会议投票或举手表决方式选举,也可向每户居民发送选票、回收计票方式进行选举。
28、上海居委会可以在居民小区办公的,其使用的办公用房属于街道所有,不在小区业主分摊之内。在进行小区规划时,根据小区的规模,就明确了开发商必须提供社区必要的各种配套用房,比如幼儿园、学校、医疗用房,居委会用房、老年活动室等。这些配套用房的费用由开发商承担。
29、选举期间,负责受理居民举报的工作机构为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或街道办事处选举工作领导机构。选举结束后,负责受理居民举报的工作机构为街道办事处。受理机构应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箱。
30、罢免:是指在职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有违法乱纪或其他不称职行为,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而被本社区有选举权的居民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解除其职务的法律行为。
居委会服务口号
31、七、罢免、辞职和补选
32、(1)选民资格确定、公告选民登记日期、地点、方法和选民资格条件。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选民登记的居民,丧失选民资格。
33、居委会就是居民委员会,必然是深入社区就在小区里面办公的。绝大多数的居委会是没有专门的办公楼或者集中办公的,但是分散在各个小区,就在居民楼,在每个小区都会有提示,居委会在哪楼。一般都在一楼,靠近小区大门或者边门地方。方便群众。
34、六、另行选举和重新选举
35、加快发展循环农业构建环境优美农村
36、新一届居民代表选举产生后,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发布公告。及时召开新一届居民会议,讨论决定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的相关事宜。居民会议有以下3种组成形式:(1)全体18周岁以上的居民参加。(2)每户派代表参加。(3)居民小组代表参加。居民会议必须有全体18周岁以上的居民、户代表或者居民代表的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会议的决定,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才能有效。
37、八、选举违法处理
38、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操作流程
39、年满十八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40、辞职:是指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组成并开展工作之后,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在任期内自己提出辞去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职务的行为。
41、(2)选民登记、选民名单张榜公布。
42、新成立的社区居委会要通过社区的居民选举,迏到半数以上的通过才能一成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