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调个人工作鉴定范文
1、(一)借调人员在借调期内由借调部门(单位)负责管理,参加借调部门(单位)的相关活动(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享受借调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同等的政治教育、业务培训等待遇。
2、(一)借调人员在借调期内由借调部门(单位)负责管理,借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借调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借调单位的管理和领导,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同时,享受借调单位工作人员同等的政治教育、业务培训等待遇。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与原单位人事、工资、组织等关系保持不变。
3、加强借调人员纪律管理。对因工作不负责任随意滥借,造成工作人员人浮于事,或者因疏忽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根据情节追究单位(部门)主要领导的相应责任。
4、(一)借(抽)调人员在借(抽)调期内由借(抽)调室(部)负责管理,并积极参加机关学习、业务培训等,借(抽)调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人员,参与委机关年度考核,考核情况由组织部抄送借(抽)调人员原单位。
5、(四)借调期间,如遇原单位竞争上岗、岗位调整等情况,原单位应将借调人员与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同等对待,做好借调人员定员、定岗、定级工作,保证公开、公平对待借调人员。
6、(六)借调人员借调期满,因工作需要,符合提拔(重用)或调动等相关条件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7、借调人员年度考核是在借调单位进行考核。借调人员的身份个人性质,工资福利待遇,绩效奖金都在原单位领取。但是借调人员的工作安排,出差,工作管理,工作成效考核和评定,是在借调单位进行的。但借调人员要在借调单位满半年的情况下,才在借调单位进行考核。如果不满半年还是在原单位进行考核。
8、(一)有关室(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拟借(抽)调人选,请示分管常委、副局长把关,经主管副书记同意后,报组织部审核。
9、借调人员年度考核在借调单位考核,把考核表经各层审核签章后交原单位备案存档。
10、第三条拟借(抽)调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1、不管是在原单位还是借调到其他单位,人的心态一定要摆正,都要好好工作学习。
12、借(抽)调期限以完成相应工作为限,工作结束后返回原单位,由原单位妥善安排工作。
13、(三)借调人员在借调部门(单位)工作不足6个月的,在原单位参加年度考核。借调单位应对其借调期间的工作表现作出鉴定,向原单位反馈;在借调部门(单位)工作超过6个月的,由借调部门(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提出评定等次意见,向原单位反馈。
14、严格控制借调人员数量。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借调工作人员,切实加强对借调人员的管理。
15、第五条借(抽)调人员审批程序。
16、不可以,因为在借调期满后,借调单位都要根据现实工作表现给借调人员一个工作鉴定。如果在借调期间假装工作散漫,不认真完成工作任务的话相关情况也会被写入工作鉴定当中,并将相关情况反馈给原单位,由原单位依据工作鉴定对人员作出相应处理,所以假装工作散漫对个人而言是划不来的。
17、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委机关借(抽)调人员行为,本着控制数量、严格审批、规范管理的原则,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委机关实际,制定本办法。
18、(三)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节假日和产、休假等待遇。原单位应按规定做好借调人员的工资调整、职称晋升、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纳等管理工作。
19、(一)员。
20、(二)借调(抽调)期间,借调(抽调)人员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变,其工资福利、职称晋升等管理工作仍由原单位负责。
21、第四条人员借(抽)调期限。
22、第六条借(抽)调人员的日常管理。
23、(一)借(抽)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和委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借(抽)调室(部)的管理和领导,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凡违反有关规定、玩忽职守、贻误工作、不服从领导以致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退回,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24、通常情况下,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从被借调单位进行人事管理和工资发放,由借调单位进行的组织关系管理和日常考核。
25、有关单位接到借调通知后,应及时通知借调人员按规定时间报到,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妨碍借调工作的正常进行。
26、(三)借(抽)调期满后,有关室(部)负责对借(抽)调人员的思想、工作表现做出书面鉴定,报组织部审核备案并向原单位反馈。
27、(二)借(抽)调室(部)不得干预借(抽)调人员的职务调整事宜,不得对借(抽)调人员调入事宜作出任何承诺。
28、(二)经组织部请示书记同意后,正式提出拟借(抽)调人员的意见,提交常委会审议。
29、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借(抽)调是指因工作需要暂时将其他单位在职人员借(抽)调到委机关,帮助有关室(部)完成指定工作任务的行为。借(抽)调人员与原单位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保持不变。
30、(二)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不再承担原单位的工作任务,不能单独承担行政执法等工作。关键岗位、涉密岗位不宜使用借调人员。
借调个人工作鉴定范文
31、(五)借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和借调部门(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借调部门(单位)的管理和领导,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凡违反有关规定、玩忽职守、贻误工作、不服从领导以致造成不良影响的,随时予以退回,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32、(三)未按规定程序借(抽)调人员的,要追究借(抽)调室(部)主任及分管领导责任。
33、第七条借(抽)调工作纪律。
34、第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35、有以下几点:
36、(四)借(抽)调人员回原单位前,借(抽)调室(部)要对其进行必要的保密教育,并做好相关工作的交接。
37、(三)常委会审议通过后,由组织部对借(抽)调人员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并会同借(抽)调室(部)办理有关手续。
38、借调人员在借调半年以上至一年,参加借调单位的年度岗位考核,年度考核表必须经单位,主管局人事股和人社局年度考核办公室审核,评出等次,签字盖章交原单位存入人头档案。
39、(五)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除外)。
40、(四)具有借(抽)调室(部)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
41、该员工在借调工作期间,工作能力突出,适应能力超强,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那是又快,又好,文章又出彩,彰显出年富力强,才高八斗之能力,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才。
42、(二)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原则上从纪检监察和巡察业务人才库中选人用人。
43、借调管理方法。
44、(二)借调期间,借调人员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变。借调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到借入单位。原单位应按规定做好借调人员的工资福利、职称晋升等管理工作。
45、(三)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事业心责任感强,现实表现优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6、(四)借调期间,如遇原单位竞争上岗、岗位调整等情况,原单位应将借调人员与在岗在职人员同等对待,做好借调人员定员、定岗、定级工作,保证公开、公平、择优对待借调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