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1日17:00前,请各学院将《2018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汇总表》、《复试情况登记表》、《复试成绩登分表》(复试成绩须折算成百分制)等相关材料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立德楼314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屠老师邮箱。
2、复试录取排队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各学院按要求做好复试各项准备,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内容包括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名单、复试小组名单、各专业招生计划、复试人数比例、第一志愿复试名单、外校考生调剂基本要求、复试时间、地点、程序、方式等),形成文字材料,由院复试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盖学院公章,于3月23日下午17:00前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相关安排必须于3月25日前张贴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教育学院须与方向所在学院衔接好复试安排与成绩传递的时间。
4、综合面试:由各学院组织。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教育硕士综合面试由方向所在学院组织。
5、学校成立由校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督查、检查各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组成如下:
6、复试录取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结束后按时上报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审核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7、学校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8、所自划线院校历年考研复试分数线汇总
9、复试结束后要及时评卷给出各科成绩。并及时将复试成绩和拟录名单张榜公布,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10、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学科,复试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1.5倍以内。确定复试考生名单统一在校园网公布。
11、学校根据各学院上一年执行计划数的50%作为基数,再按照国家级人才及平台、科研经费、第一志愿考生上线数、导师数以及新生报到情况、论文送审及查重等情况下达招生计划,计划分为全日制学术型计划、全日制专业型计划和非全日制专业型计划。教育硕士各方向招生计划直接划入方向所在学院学业学位招生总计划中。各学院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分配的招生总计划。学校下达各学院招生计划,在4月1日前没完成的,由学校重新分配。
1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我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3、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复试总成绩由方向所在学院计算,拟录名单由方向所在学院确定并上报。
14、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15、复试安排:3月30日上午专业笔试;3月30日下午综合面试;3月30日晚上同等学力加试;3月31日组织师生互选并确定拟录取名单,4月1日17:30前,学院上报复试材料和拟录名单。
16、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协调与管理。
17、复试时间:3月29日-3月31日。3月29日9:00-17:00办理报到和资格审查手续。地点:湖南科技大学综合办公楼主楼一楼。
18、学院组织拟录取考生进行师生互选并填写《湖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协议》,学院保存。
19、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的原则。专业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考查都要有量化的成绩;
20、4月1日18:00前,学院组织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登陆网上调剂平台进行拟录取确认,办理调档签字等手续。未在上述时间前进入网上调剂平台进行同意录取确认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21、坚持把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核心的原则。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者实践能力的人才,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