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警示标识
1、用以警告车辆驾驶人减速慢行,注意儿童。设在小学、幼儿园、少年宫等儿童经常出入地点前适当位置。
2、幼儿园、小学、中学的校门上、下游150米半径范围内的道路。学校区域的限制速度值不宜超过30公里/小时。学校区域限速及警告标志的尺寸宜适当放大。
3、学校要设立与外界隔离设施。高校应在校园边界设置安全识别和提醒设施;幼儿园应在校园边界设置封闭式围墙(围栏),并加装防攀爬设施。
4、技防标准
5、这个标志的含义是警告车辆驾驶人前方是学校区域。
6、注意儿童或注意行人警告标志宜设置在限制速度标志前适当位置。根据需要进入限速路段或限速区域前可采用减速丘、压缩行车道路宽度等措施,同时应设置相应警告标志和标线。
7、学校安全出口贴在不高于地面1米的墙壁上,或楼梯转弯处的墙壁上,或门框上,或地面上,或悬挂比人高一点的走道上面。安全出口,在紧急情况下厂的逃生通过的引领牌,所以一定要张贴得醒目,让逃生者看了一目了然,特别是在转弯处,一定要引领清楚。
8、学校要在校门口、校内主要道路、教学楼和学生宿舍楼等重点部位安装路灯,夜间保持照明。封闭式建筑内每层应设置应急灯,出口和疏散门应安装安全出口指示标识。
9、意思是学校区域开车要减速,缓慢通过,防止有学生或行人突然过马路。要注意学生及行人的安全。
10、第十七条视频监控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应当至少留存30日备查,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删改或者扩散。
11、阻车装置。公安部门要指导学校落实《关于加强涉恐重要目标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措施的指导意见》(冀反恐办[2014]14号)要求,根据治安需要在校门口设置阻车装置,单个阻拦装置应能承受一般车辆时速70KM的刚性碰撞,且在承受碰撞时,能完全阻隔车辆闯入。
12、校内基础安防设施
13、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14、安全标识。公安部门要指导学校在校门两侧道路设置“学校”字样的安全提示标识或警示标牌,并根据实际设置公路减速带。
15、第十三条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在校门口建设校园警卫室,使用统一醒目、威严的警卫标牌、灯箱等标志,配备保安和安保器械。
16、校门安防设施
17、第十六条学校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以及国家和省教育厅、省公安厅有关要求在学校大门、学生公寓、学生食堂、实验室、微机室、财务室、室外人员集中活动区域、教学区域主要通道和出入口、水电气热等设备间、停车场等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红外线报警系统、周界报警系统,并及时维护、更新,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18、第十五条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按照技术防范设施的要求,购置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技防设施设备,建立健全技术防范设施使用、维护和更新等配套制度并严格落实,并建立档案。
19、第十八条学校要在校园警卫室安装一键报警装置,与辖区派出所或110联网。公安部门支持帮助所辖学校与接警网络互连,并加强监管,及时处置校园突发事件。
20、警告标志注意儿童。
21、物防标准
22、学校要在学生宿舍楼等重点部位出入口安装防盗安全门等防盗设施,在底层窗户安装防护栏(防护网)等防护(防盗)设施。
23、第十九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探索建立本地学校视频监控管理平台,统一掌握所辖学校视频监控系统。公安部门探索建立对本地学校的视频监控联网,实时监控学校安全状况,实现视频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