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关于法律的言论
1、这个成语出自北宋著名政治家、文学家王安石的七言诗《商鞅》:“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
2、这一成语出自《商君书·农战》:“我不以货事上而求迁者,则如以狸饵鼠尔,必不冀矣。”
3、商鞅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政治家之一,与管仲、诸葛亮、李德裕、王安石和张居正同列(柏杨在《中国人史纲》中列出“中国六大丞相”为管仲、商鞅、诸葛亮、王猛、王安石、张居正。与上面的“中国六大政治家”相比,是将李德裕换成王猛)。在现代,尽管有少数不同声音,但大多数人承认商鞅是一个敢于触动旧势力、敢于改革的英雄。
4、商鞅变法前夕,秦孝公召集群臣,商讨变法大计,但是代表贵族实力的大臣纷纷反对,商鞅说,治理国家不一定只用一种方法,只要对国家有利,就不必效法古代的制度。
5、"商鞅治民"的理念是通过法家思想实行法制管理,以实现国家的强盛和社会的稳定。
6、4.辱民:使之匍匐于生计,毫无自尊自信,使其敬畏权利,如狗敬畏主人。唆之相互检举揭发,终天生活于恐惧氛围。
7、1.壹民:控制舆论,封禁不同见解,以此达成统一思想,垄断意识形态的目的。对于愚民政策,商鞅的提法最明确。
8、商鞅想了个办法,决定搞一场秀,商鞅在都城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杆,并广而告之,秦国百姓,只要有人能把这根木杆从南门搬到北门,便奖赏十两黄金。很多人都觉得商鞅在开玩笑,毕竟这么点小事,要十辆黄金来酬功,有些不可思议。
9、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表达了商鞅坚持通过改革政治使国家富强的态度。治理国家不一定需要同一个思想,也可以改变思想,在治国时也不必仿照、死守上一个朝代、祖宗上传下来的法律,如果有不好的地方也可以改变。
10、秦孝公任用商鞅变法,富国强兵。人无信不立,商鞅要变法,便要取得世人的信任,如何取信于人?
11、商鞅认为法治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稳定的重要依据,他主张刑罚、奖励和政策措施要有具体的法律依据和实施标准,对人民平等适用,以保证社会公正。
12、人们根据这一记载,人们引申出成语“路不拾遗”。遗,指失物。路上没有人把别人丢失的东西捡走,形容社会风气好。
13、应侯攻韩八年,成其汝南之封。自是以来,诸用秦者,皆应、穰之类也。故战胜,则大臣尊;益地,则私封立:主无术以知奸也。商君虽十饰其法,人臣反用其资。故乘强秦之资数十年而不至于帝王者,法不勤饰于官,主无术于上之患也。”问者曰:“主用申子之术,而官行商君之法,可乎?”对曰:“申子未尽于法也。申子言:‘治不逾官,虽知弗言’。治不逾官,谓之守职也可;知而弗言,是不谓过也。人主以一国目视,故视莫明焉;以一国耳听,故听莫聪焉。
14、商鞅以此反驳保守派的言论,实质上是为变法寻找理论依据。反驳保守派更是规劝秦孝公变法,这只是个引子并引发了之后一系列的朝野争论,最终促成了秦孝公对变法的支持,为变法求得了强有力的援助。
15、人们根据这一记载引申出成语“作法自毙”,形容自己立法反而使自己受害,泛指自做自受。
16、商鞅的法制思想使秦国实现了法治化管理,加强了中央政权的控制,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强化国家实力,增进社会福利。
17、商鞅变法的目的的富国强兵,经过十多年的变法,取得一定的成效。政治上,旧制度废除了,新制度建立了;军事上,秦国的战斗力大大提高;经济上,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
18、公元前365年,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商鞅制定的新法。为了让人们相信新法必定施行,他在京都南门外,立了一根三丈多高的木柱,声称谁能将此木柱搬到北门,就赏给黄金十金。开始,人们不相信这是真的,没有人响应。商鞅又宣布,谁能将木柱搬到北门,赏给黄金五十金。这时,有一个年轻人壮着胆子把木柱搬到北门,果真得到了五十金。这件事在广大群众中产生了强烈的反响,百姓认为商鞅说话算数,都相信新法,服从新法,这也是变法成功的重要原因。
19、作法自毙
20、3.疲民:为民寻事,使之疲于奔命,不得消停,然后换来统治者的安稳;不停征战,更卒、正卒、戍卒,不停徭役,力役、杂役、军役,使民无暇顾及他事。
21、”1.这个理念的核心是建立法制,以法治代替权力,以法律来维护社会和谐。
22、“商鞅虽死秦法犹存”这句话出自《韩非子》第23卷定法。
23、一言为重
24、商鞅提出的这个理念,对后来中国的法制建设和法治思想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成为中国古代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25、2.弱民:民弱国强,国强民弱,治国之道,务在弱民。
26、人们根据这一记载引申出“以狸饵鼠”这一成语故事。捕捉老鼠用猫作诱饵,比喻事情不能成功。
27、商鞅倡导按照法律公正对待所有人,依法办事,维护社会秩序。
28、北宋的王安石极力主张改革政治。他大力推行青苗法、均输法、市易法、免役法、农田水利法等新法,但遇到重重阻力。在此种情形下,他写了《商鞅》这首诗为表明了自己推行新法的决心。根据商鞅变法的故事和王安石的诗,人们便引申出“一言为重”这个成语,比喻说话算数,言行一致。
29、道不拾遗
30、为了实现富国强兵的目的,秦孝公任用商鞅推行了以“农战”和“法治”为中心的变法运动。商鞅主张奖励耕战,他认为:“我不以货(财物)事(奉事)上(上级)而求迁(升官)者,则如以狸(同“狸”,猫)饵(饵:诱)鼠尔,必不冀(希望)矣。若以情(感情)事上而求迁者,则如引(用)诸绝(断绝)绳而求乘(攀)枉(弯曲)木也,愈不冀矣。之二者不可以得迁,则我焉得无下动众取货以事上,而以求迁乎!”
商鞅关于法律的言论
31、这一成语出自《史记·商君列传》:(商鞅变法)“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国“兵革大强,诸侯畏惧”。
32、立木取信
33、今知而弗言,则人主尚安假借矣?商君之法曰:‘斩一首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为五十石之官;斩二首者爵二级,欲为官者为百石之官。’官爵之迁与斩首之功相称也。今有法曰:‘斩首者令为医、匠。’则屋不成而病不已。夫匠者手巧也,而医者齐药也,而以斩首之功为之,则不当其能。今治官者,智能也;今斩首者,勇力之所加也。以勇力之所加而治者智能之官,是以斩首之功为医、匠也。故曰:二子之于法术,皆未尽善也。”
34、商鞅治民的理念是“法者国之大干,法出乎民,定出乎法;兵者国之宗器,依出乎法,强出乎德。
35、原文如下:问者曰:“申不害、公孙鞅,此二家之言孰急于国?”应之曰:“是不可程也。人不食,十日则死;大寒之隆,不衣亦死。谓之衣食孰急于人,则是不可一无也,皆养生之具也。今申不害言术而公孙鞅为法。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此臣之所师也。君无术则弊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此不可一无,皆帝主之具也。
36、故托万乘之劲韩,七十年而不至于霸王者,虽用术于上,法不勤饰于官之患也。公孙鞅之治秦也,设告相坐而责其实,连什伍而同其罪,赏厚而信,刑重而必。是以其民用力劳而不休,逐敌危而不却,故其国富而兵强;然而无术以知奸,则以其富强也资人臣而已矣。及孝公、商君死,惠王即位,秦法未败也,而张仪以秦殉韩、魏。惠王死,武王即位,甘茂以秦殉周。武王死,昭襄王即位,穰侯越韩、魏而东攻齐,五年而秦不益尺土之地,乃城其陶邑之封。
37、商鞅的变法精神。
38、商鞅虽死,秦法犹存。这句话的原文是“商君虽死,法制犹存”,出自《史记·商君列传》。这句话是在描述商鞅变法的成果,说明他的变法虽然遭到了反对和排斥,但是在秦国的政治制度中却得到了长期的保留和发扬。这句话也常用来形容一个人或一种事物的影响力和持久性,表达其影响长远、历久弥新的意义。
39、还有一个作法自毙
40、这篇文章是对前期法家代表人物——商鞅和申不害的思想的总结。韩非认为,法和术在实践中必须结合起来,才能取得成效。
41、这一成语出自《史记·商君列传》:“商君亡至关下,欲舍客舍,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商君喟然叹曰:‘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哉!’”
42、结果有个人就把这事办了,商鞅没有食言,奖励了那人十辆黄金,于是秦国人都相信了商鞅是个言而有信的人,他的变法也得以顺利推动。这就是城门立木的成语由来。
43、”问者曰:“徒术而无法,徒法而无术,其不可何哉?”对曰:“申不害,韩昭侯之佐也。韩者,晋之别国也。晋之故法未息,而韩之新法又生;先君之令未收,而后君之令又下。申不害不擅其法,不一其宪令,则奸多。故利在故法前令则道之,利在新法后令则道之,利在故新相反,前后相勃,则申不害虽十使昭侯用术,而奸臣犹有所谲其辞矣。
44、商鞅当时变法推出新法令,怕民众不信任,放了一根木头在城墙南门,贴出告示说:如有人将这根木头搬到北门就赏十金。所有民众都不信。直到将赏金提升至五十金时,才有一壮士将木头搬到了北门,商鞅如约赏给了他五十金。此举取得了民众对商鞅的信任。
45、战国时期秦国秦孝公支持商鞅进行的一次较为彻底的封建化变法改革运动。在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先后两次实行以“废井田、开阡陌,实行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为主要内容的变法。商鞅变法运动壮大了秦国国力,为秦后来统一天下奠定了基础。它推动了奴隶制社会向封建制社会转型,对中国历史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46、5.贫民:除却生存必须,剥夺余粮余财,人穷志短,马瘦毛长,只得依赖国家分给,否则便会饿死。
47、以狸饵鼠
48、商鞅新法规定,告发奸人可以得到奖赏,不告发的则处以腰斩。旅店不能收留没有官府凭证的住宿,否则店主连坐。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曾受打击的贵族诬告商鞅谋反。这些人煽动了秦惠王的仇恨,唆使他发布逮捕商鞅的命令。商鞅听到消息,带着手下和老母逃跑。他们一直逃出京城,想找个客栈投宿。客栈的主人不敢收留商鞅,说“商君定了法律,谁让没有凭证的旅客住宿,谁就要连坐的”商鞅又逃往魏国避难,但是因为他曾带领秦兵攻打过魏国,所以也被拒之城外。无奈之下,商鞅又逃往商地,最后遭擒,被车裂而死。
49、商鞅变法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富国强兵是其必然的目标选择,而为达到富国强兵的政治目标,商鞅选择了以法律和军功为成功的手段,而最终归纳为以帝王为中心的权力机制,以功德为分配机制的社会差序格局,以及获取社会地位的人人平等机制所构成的一个新型平民政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