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手势舞大全视频鸟
1、抹:鸣鹤在阴
2、托擘:风惊鹤舞
3、手影戏手势有兔子,小鸟,小狗。
4、"右手十八势"
5、唐《赵耶利手势图》、宋《太古遗音》无此手势,顾梅羹补,并依照体例创作“兴词”:“相彼春莺,出谷迁林;莺爰振其羽,将嘤其鸣;譬右指之初举,待挥弦而发声。”右手起势绰约低昂,翩翩欲举,其形态如同正在振羽的春莺,一为张口鸣叫,一为飞翔出谷,故云“春莺出谷”。唐有乐舞《春莺啭》,时常演于宫廷,可见古人对春莺之喜爱。
6、小一手拇指捏小指指尖。鸟一手拇、食指先捏成尖形,手背贴于嘴上,指尖开合几下,表示“鸟”的嘴。然后双手侧伸,掌心向下,扇动几下。
7、我们也可以用左手出两个手指,右手出五个手指两个手手指相加表示七。也可以左手出三个手指,右手出四个手指两手相加表示七。
8、顾梅羹《琴学备要》第116页载宋《太古遗音》“右手十七图势”,观其文可知,《太古遗音》所载右手手势16势,无“春莺出谷势"和“鹰隼捷击势”,明徐上瀛《万峰阁指法閟笺》有此二势之名,顾梅羹取其名称,并按照原“兴词”的体例,作词补足。
9、弹琴者起手触弦之前,身体己经进入状态,挥弦发声是手势的自然生发。左右手起势是抚琴手势中唯二不触弦者,但其他各势都从起势化成,顾梅羹将其单独列出不失为卓见,所补“兴词”亦具原词之妙。此势“兴词”中的“振羽”指飞鸟震动羽毛,如《诗经·豳风·七月》:“五月斯螽动股,六月莎鸡振羽。”春莺“爰振其羽”是其生命中某刻之状态,顾梅羹取其象、用其名。“振羽”又是古乐章的名称,《礼记·仲尼燕居》中子曰:“行中规,还中矩,和鸾中《采齐》,客出以《雍》,彻以《振羽》》。”郑玄认为《采齐》《雍》《振羽》都是乐章的名称,孔颖达进一步认为,《振羽》就是《诗经·周颂》中的诗乐《振鹭》,在礼制仪式结束之时演奏,“言礼毕通彻器之时,歌《振鹭》也”。
10、以“春莺出谷”喻起势不仅因其声其势与弹琴手势相似,更因二者都蕴含着无限可能。生发出一曲音声,宣扬正声德音,仅是表面层次;弹琴者经历心灵的旅行,亦是潜藏在挥弦之初。
11、“鸣鹤在阴势”取鸣鹤展翅之态,其"兴词”云:“鹤鸣九皋,声闻于野;清音落落,自合韶雅;惟飞指以取象,觉曲高而和寡。”《周易》载包牺氏法地象天观物“取象”作八卦,《庄子·天道》亦云圣人“取象”。取自然事物之“象”也是古人创设抚琴手势的重要法则,不独此势。
12、一鹤孤立在梁,有遗世独立之姿,“风惊鹤舞势”所取乃是仙鹤微张双翅临风鼓舞之态。其“兴词”云:“万窍怒号,有鹤在梁;竦体孤立,将翱将翔;忽一鸣而惊人,声凄厉以弥长。”
13、每种手势都需要经过演员反复练习和创新才能达到相对完美的效果。
14、举指(起势):春莺出谷
15、《琴学备要》所载36种抚琴手势皆有“兴词”一首,皆是用"比兴”手法创作而成,观物取象喻手势,融通经义释琴理。受儒学熏养的弹琴者认为,习琴,不能仅练习指法手势,还要理解手势之意蕴。故“兴词”不可不读,而读“兴词”之法,亦不能泛泛一观。“兴词”用典精深,不加考究,终不能领会其意。本文以浅薄学识略考《琴学备要》所载抚琴手势“兴词”之用典,以期阐释每种手势的文化意蕴。愿能抛砖引玉。
16、内容延伸:手影戏手势可以分为一些基本手势和各种组合手势,比如动物类的猴子、鸟、马等,人物类的敬礼、拍手等,还有合并手势的组合手势等等。
17、“兴词”中的“将翱将翔”者亦非表面上的仙鹤,而是弹琴者。具体而言,一指弹琴者右手托擘的姿势,二指使用“托”和“擘”两种指法时的心灵状态。“一鸣而惊人,声凄厉以弥长”则是“托”和“擘”的音声效果,二者皆以大指触弦得声,声偏沉重。“擘”时指甲背面触弦得纯甲声,“托”时琴弦从大指的指面经过指甲尖得甲肉声,前者凄厉后者弥长。“一鸣惊人”典出《韩非子·喻老》,本意是以"鸣必惊人”之鸟比喻韬光养晦的楚庄王,此则"兴词”援引“一鸣惊人”,侧重的是鹤惊风而鸣的音声效果。
18、手影戏手势种类繁多,不易尽数,但包括以下几种:明确结论:手影戏的手势种类繁多。
19、光沿直线传播,当光线被挡住时,或被吸收或被反射,没有被挡住的光线继续沿直线传播,此时就形成了手影。
20、将左手或右手呈握拳状,同时将大拇指,中指和食指三个手指并齐聚在一起向前齐平伸出,无名指和小拇指保持不动,此时的手型就缘一只鸟的鸟嘴,这就是七的手势。
21、“将翱将翔”见于《诗经·郑风·女曰鸡鸣》:“将翱将翔,弋凫与雁”,诗句在儒学经义系统中的主旨是颂扬好德不好色的“古士”。正义曰:“早朝于君,君事又早,终闲暇无事,将翱翔以学习射事。弋射凫之与雁,以待宾客为饮酒之羞。古士好德不好色如此。”
22、解释原因:手影戏是一种表演艺术形式,演员通过双手在灯光下制造出各种动物或人物的影像,所以手势种类需要非常多。
23、《周易》中孚九二之爻辞:“鹤鸣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在处内居阴的情况下,犹能履不失中,行不失信,魏王弼称之为“任其真者”,他们“不私权利,唯德是与,诚之至也,故曰我有好爵,与物散之。”孔颖达认为这样的人能够“声闻于外,为同类之所应焉。如鹤之鸣于幽远,则为其子所和”,并作进一步引申:“诚信之人,愿与同类相应,得诚信而应之。”对于精通儒典的古人来说,将手势命名为“鸣鹤在阴”,“任真”“诚信”“唯德是与”等意蕴就自然地渗透在抚琴指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