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容包括:总则、团的组成、团的组织制度、团的中央组织、团的地方和军事组织、团的基层组织、团的干部、团的干部、团的干部。团旗、团徽、团歌、团牌、团费。
2、(六)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3、团标:包括团队的服装、封面、宣传物和其他宣传物品等。
4、是中国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的助手和后备军。
5、(二)宣传、执行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6、(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7、团徽:采用文字或片形式,代表团队的形象和宗旨。
8、团旗:旗帜是团组织的标志,用于在集会时陈列;
9、团规程:对团队的管理及团员的行为规范和约束等规定。
10、团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的纲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理论为行动指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全国各族青年,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而奋斗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的助手和后备军。
1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现阶段的基本任务是:坚定不移地贯彻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努力为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青年建设人才,团结带领广大青年,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积极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13、对团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14、第十一条 团员有退团的自由。团员要求退团应向支部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备案。
15、(一)申请入团的青年应有团员两人介绍。
16、(二)介绍人应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向团的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和经历。
17、第九条 对团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18、(三)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19、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中国领导下发展壮大,始终站在革命斗争的前列,有着光荣的历史。在建立新中国,确立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进程中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培养、输送了大批新生力量和工作骨干。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根据的工作重心的转移,紧密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开展工作,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促进了青年一代的健康成长。
20、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的助手和后备军。
21、接收团员必须严格履行下列手续:
22、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团员自行脱团,应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2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充分发挥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协助管理青年事务,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围绕的中心任务,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独立活动,关心青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切实为青年服务,向和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开展社会监督,同各种危害青少年的现象作斗争,保护和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24、(五)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25、团员享有下列权利:
26、(二)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7、(一)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28、团员有退团的自由。团员要求退团应向支部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备案。
29、第一条 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30、团的组织对团员作出处分决定,必须严肃慎重,实事求是。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对团员的处分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吸收本人参加,认真听取他的意见。决定后如果本人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团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
31、团章:包括团的管理机构、组织机构、团员义务和权利等相关规定。
32、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
3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的纲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团结全国各族青年,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
34、团歌:歌曲是团组织的象征,它能够唤起团员对团组织的热情;
35、团徽:是团组织的象征,其形式可以为印章、标牌或者其他形;
36、第十一条
37、团代会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代表大会的简称,团代会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并讨论中央和团中央的文件精神,以及团委委员的换届选举等等。团代会是按照团章规定从团中央到各级行政区域的各级地方团委、各具体基层单位团委团总支委、每年定期或者特殊情况下不定期召开的团员代表大会。
38、(三)在团的会议和团的媒体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
39、(四)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
40、第六条 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41、团章的具体内容一般包括:团名、团徽、团旗、团训、团歌、团组织和团纪律等。1.团名:团名最重要,是表明团组织性质的唯一标志;
42、对于不执行团的决议、违反团章的团员,团的组织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进行批评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43、新团员必须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的领导,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的纪律,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44、团员加入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
45、团的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剥夺团员的权利。
46、第五条 新团员必须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的领导,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的纪律,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47、(五)参加团组织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48、第四条 接收团员必须严格履行下列手续:
49、团章的具体内容:
50、第十条 团的组织对团员作出处分决定,必须严肃慎重,实事求是。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对团员的处分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吸收本人参加,认真听取他的意见。决定后如果本人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团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
51、团纪律:团纪律是团组织的遵守者,要求团员必须遵守团组织的规章制度。
52、(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53、奖励分为:通报表扬,由团的中央、省、市(地)、县级委员会和基层团委授予优秀员称号。
54、对于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保卫祖国的事业中有显著成绩的团员,团的组织应当给以奖励。
55、第八条 对于不执行团的决议、违反团章的团员,团的组织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进行批评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以纪律处分。
56、第二条 团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57、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
58、团章的具体内容包括团组织名称、团标、管理权限、团旗及团礼、团徽、团服、团歌、团语、团员义务、纪律等。其中,团组织名称是团章中最主要的内容;团标是代表团组织的象征;管理权限则是指定义团组织的组织机构以及各级管理者的权限;团旗及团礼则代表了团组织的尊贵地位;团徽和团服则是用以显示团组织形象的重要标志;团歌、团语和团员义务则是用以巩固团组织凝聚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纪律则是保证团组织运行有序的重要依据。
59、团组织:团组织是团组织的主要结构,它涉及团的职权、职责和管理等;
60、团名称:具体指明该团的名称。
61、(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62、第七条 对于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保卫祖国的事业中有显著成绩的团员,团的组织应当给以奖励。
6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带领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充分调动和发挥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组织青年参加改革开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促进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掌握和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学习和适应现代管理方式,诚实劳动,勇于创新,为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实现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建功立业。
64、入团背诵团章的内容: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的领导,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的义务,严守团的纪律,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团员也是中国的助手和后备军。
65、留团察看的时间为六个月或一年。团员在留团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得作青年入团的介绍人。留团察看期满,改正了错误的,应当及时恢复其团员的上述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团籍。
66、基层代表选举;班级推选团代会代表;
67、(三)要求入团的青年要向支部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入团志愿书,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委员会批准,才能成为团员。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
68、起草工作报告,选举办法,准备票箱、选票;
69、(六)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团的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剥夺团员的权利。
70、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7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对青年的教育和引导,组织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广泛开展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社会主义道德教育,近代史、现代史教育和国情教育,民主和法制教育,增强青年的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对团员还必须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努力帮助青年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抵御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不断提高青年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72、对团员给以开除团籍的处分,必须经县级委员会或被县级以上团的委员会授权的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
73、团训:团训是为了激励团员发扬团精神,使其融入团组织;
74、团纪律:团员必须遵守的有关纪律,如团组织结构、团员义务与权利、秩序维护等。
75、第三条 团员享有下列权利:
76、(一)申请入团的青年应有两名团员作介绍人。
77、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78、(三)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
79、(四)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
80、印刷问材料,代表证,会议室布置等等。